分享到:
【以案释法】顶格处罚!港口镇从严查处一起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字体:   

    3月19日,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港口村亿嘉养殖场有人露天焚烧垃圾,现场产生大量浓烟。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赶至现场,现场发现基坑中泡沫箱、胶袋、纸箱等装修材料正在焚烧,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焚烧行为,并协助扑灭火源。 后经调查询问,当事人为养殖场员工,为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擅自对杂物进行露天焚烧,其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饶市禁火令》。
    当日,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对此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法对当事人处以顶格罚款。同时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焚烧秸秆、落叶和垃圾行为,依据上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此案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下一步,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紧盯露天焚烧突出区域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减少露天焚烧现象。在此也呼吁广大村民切勿露天焚烧落叶、垃圾、秸秆等废弃物,为建设“生态港口”贡献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