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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峰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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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峰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周*谷 自然人 圭政罚决〔2025〕001号 2025年4月2日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圭峰镇上张村武源组非法野外用火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条
对周*谷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并村内敲锣宣传防火知识 2025年4月14日 圭峰镇人民政府 1136092601478763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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