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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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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弋阳县公安局根据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弋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弋阳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弋阳公安在线”发布信息721条;在弋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财经信息等栏目,共公开信息121条。其中构设置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介绍1条、发展规划1条、回应关切1条、法规文件(政策解读)4条、财经信息7条、工作动态1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要求对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积极配合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培训会,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贡献弋阳公安的一份力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检索和下载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我局对所有栏目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做好平台的规划、建设、运维、考核、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平台登录账号的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此外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在新媒体平台“弋阳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等上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传送防范知识、典型案例、警方提示等内容,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起到了广泛的实际作用。抓住时间节点,结合公安重点工作推出微信图文信息,有力展现了弋阳公安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良好形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弋阳公安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通过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全年本单位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快,尤其是局属单位服务类及办事项的信息公开还够完善细致;二是由于平时疏忽,造成部分本级文件上传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财务公开衔接不够,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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