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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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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脱贫攻坚战略。

2.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负责拟定职责内县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县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5.负责指导小额信贷相关政策和“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和监督。

6.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开展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7.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协调搞好革命老区帮扶工作。

8.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弋阳县志敏大道中路7号 4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2:30-5:30

   联系方式:0793-5882669

   负责人:  廖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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