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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弋阳就业扶贫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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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政策



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5人(含)以上,吸纳贫困劳动力全年累计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或务工累计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各类企业(个体),每吸纳1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用于该企业(个体)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助。

受理地址: 县就业局 市场就业科

联系人:余智龙

咨询电话:15979330688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受理地址:县就业局市场就业科

联系人:余智龙

咨询电话:15979330688



交通补贴
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跨地区求职就业,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给予300元交通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


受理地址:县就业局市场就业科

联系人:余智龙

咨询电话:15979330688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农村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不含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2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介绍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就业服务机构一次性300元求职补贴。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受理地址:县就业局市场就业科

联系人:余智龙

咨询电话:15979330688



开发乡镇(街道)、村组公益性就业岗位
开发乡镇、村组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森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促进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每个公益性岗位按500元/人/月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受理地址:县就业局市场开发科

联系人:占丽娟

联系人电话:13767385747



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各类职业培训
1.享受培训补贴主体:参加本省行政范围内的由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职业培训机构等组织的培训。
2.享受培训补贴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工种)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涵盖的第一、二、三产业全部职业(工种)(以国家最新出台的职业分类大典为准);创业培训为GYB培训、SYB培训、GYB+SYB组合培训、IYB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
3.享受培训补贴标准: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1200--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且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3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同时可享受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享受培训补贴期限:不低于国家职业培训包、专业职业能力鉴定规范、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的最低培训学时或取得职业培训资质时确定的培训计划大纲中规定的学时。


受理地址:县就业局培训科

联系人:曾志娟

联系电话:18079375360



以工代训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1个月,给予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00元-600元/人/月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受理地址:县就业局培训科

联系人:曾志娟

联系电话:1807937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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