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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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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乡村振兴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乡村振兴局公室联系(地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7号民政局楼,电话:5882669,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了良好过渡。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按照《条例》要求,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政务工作动态和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等,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起诉。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先审后发”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发布前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要求计财科、社会扶贫科、督查考核科及时公布衔接资金安排、驻村第一书记、防返贫监测等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考核工作,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股室,把每一项任务分解定位到人员,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还没有及时公开出来;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待提升;对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内容仍需深入细化等。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突出公开乡村振兴工作要点、难点、亮点信息,进一步压实各科室的公开责任,主动及时公开信息,为今后全社会了解乡村振兴情况、研判形势、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目录,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费处理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费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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