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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载《江西省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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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转供电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的业主单位、运营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转供的行为。

二、什么是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

转供电环节有两类角色: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

(一)转供电主体:电费交供电企业,向内终端用户供电、并收取电费的商业主体。一般多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

(二)终端用户:由转供电主体直接供电、电费交给转供电主体的用户。一般多为中小微企业、店铺、个体工商户等。

三、总体原则要求

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购电价格据实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四、合理弥补共用部分费用

转供电主体自用电费应由自身承担。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没有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源的转供电环节线损电费可由终端用户合理分摊,线损加价最高不超过购电价格的10%,具体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

五、做好信息公开

转供电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取的电价水平及分摊方式等信息。

六、加强源头治理

从项目建设前端着手,积极引导控制转供电增量。鼓励新建和在建项目根据配电设施建设的行业标准,按“一户一表”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

七、加快存量改造

对于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转供电主体,供电企业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推进表计改造,尽快实现直接供电。

八、加大投资力度

供电企业要全面摸排,对改造意愿强烈、产权关系明晰的转供电主体,优先纳入年度计划进行改造。

九、终端用户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转供电环节加价风险,建议您咨询所属的转供电主体,或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终端用户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472号

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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