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政发〔2024〕132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萍乡上栗“5·31”爆炸事故、我县漆工“8·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事故和葛溪“1·31”意外突发事件教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6月26日上午全省、全市和全县“6·26”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领导要求,经曹溪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内容
对全镇所有村委会、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消防安全。持续推进全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和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重点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村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住宅小区等部位,坚决整治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失、违规用火用电、应急逃生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防“大火巨灾”和“小火亡人”。(责任单位:应急办、消防站、各村委会(林场))
(二)烟花爆竹安全。深入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黑窝点、小作坊等非法生产行为。严查零售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违规用火用电、销售不明来历产品等,严禁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要坚决打击无证经营、集中连片经营、走街串巷式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禁放区域内摆地摊式销售烟花爆竹,严查在民房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应急办、曹溪派出所、消防站、各村委会(林场))
(三)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深化“三个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人、车、路、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和“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加大对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载人、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曹溪交警中队)
(四)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排查隧道、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高跨度在建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以及建筑施工领域违规动火作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措施。重点排查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农民自建房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改变用途的闲置厂房等经营性自建房和老旧房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等相关行业部门、各村委会(林场))
(五)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隐蔽工作面、灾害治理、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到位突出问题,以及明停暗开、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现状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行为。对露天矿山边坡角、台阶高度、平盘宽度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者边坡监测系统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责令立即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要对矿山企业地面工业广场火灾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应急办、自然资源所、各村委会(林场))
(六)危险物品安全。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停车、维检修、特殊作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各环节,严厉打击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黑窝点、小作坊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生产企业存在超能力生产、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加强易制爆危化品、剧毒危化品、易制毒危化品流向登记追踪,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危化品经营企业向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销售易制爆、剧毒、易制毒等危险物品。(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应急办、市管局曹溪分局、曹溪交警中队、各村委会(林场))
(七)工业制造安全。重点排查冶金、粉尘涉爆、涉氨涉气、冷库、有限空间作业等,督促企业落实防尘防爆措施。(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办、各村委会(林场))
(八)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超期未检验、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要持续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化工产业转移承接地、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三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燃气压力管道、快开门压力容器(如反应釜、蒸压釜)等设备安全隐患;全力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整治违规充装“黑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现象;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最大程度降低特种设备事故风险。(责任单位:应急办、市管局曹溪分局、各村委会(林场))
(九)文旅安全。重点排查各村农家书屋和A级旅游景点的文物、建筑、消防、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排水排污、监控设施、商户经营等安全,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存在的风险隐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强化对未开发未开放景区和新兴娱乐项目的安全管控。(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市管局曹溪分局、各村委会(林场))
(十)燃气安全。要纵深推进全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和餐饮企业“问题环境”。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对不符合用气环境和用气条件的用气户(含居民用户、工商用户、企业用户),燃气企业要出具书面告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用气户,城镇燃气企业坚决不得供气。(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委会(林场))
(十一)商贸安全。重点检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责任单位:应急办、消防站、市管局曹溪分局、各村委会(林场))
(十二)危险废物处置安全。重点排查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委会(林场))
(十三)校园安全。开展火灾、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利用学校假期时间开展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危旧建筑加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课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防溺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林场))
(十四)农林牧渔安全。重点排查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农药使用监督管理、粮食安全生产、农村能源使用等。突出抓好沼气池、化粪池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农业机械、畜禽养殖屠宰、粮食流通和饲料加工等其他涉农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各村委会(林场))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排查整治重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时间
7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组织实施
1.11个村委会和1个林场。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根据实施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并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对辖区内各类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铁腕整治非法生产。
2.各行业监管办公室。各行业监管办公室要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应急办负责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商贸安全、危废物品处置、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自然资源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检查;社会事务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安全、养老福利机构、校园安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农业农村办负责林业领域、农机安全、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检查;社会治理办负责危险物品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国省干线道路隐患专项检查;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工业制造安全专项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清单、闭环管理;重大风险隐患要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等制度。要严格落实风险告知和确认,如实告知一线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积极发挥车间主任(工段、区、队长、项目经理)作用,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村委会(林场)、各有关办公室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认真传达学习全省、全市和全县“6·26”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安排、推进、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地村委会书记要强化领导、勇于担当,抓好本地区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实施;各有关办公室要守好自己责任田,开展督查检查,督促主管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成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成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尤其是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储存、“三超一改”等违法生产行为,违规动火作业,无证或证照过期生产经营,“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等现象,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四个一律”(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上限处罚、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镇政府将组织应急办、纪委综合督查组,对各村委会(林场)、有关办公室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并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全镇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风险未得到有效管控、工作浮于表面的单位和个人,提请镇纪委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请村委会(林场)、各有关办公室于每日下午16点前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2)报送至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邹炜,联系电话:13576325086
弋阳县曹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曹溪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