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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曹溪镇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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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溪镇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乡风文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弋阳县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决定在曹溪全镇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注重引导、务实实效,力争到23年的治理,实现农村婚嫁彩礼大幅下降,低彩礼、零彩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婚俗文化新风更加浓厚。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黄红兵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明华为副组长的曹溪镇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协调指导组、调研督导组、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组,明确镇相关单位职责分工。2023415日前,配合县直有关单位联合制定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县委、县政府备案。实施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等相关单位、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二、确定彩礼限额标准

20235月底前,以县级实施细则明确的农村婚嫁彩礼限额标准为上线,指导11个行政村、西山林场生活区,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确定本村彩礼限额标准,超出即为高价彩礼,与明确“红白理事会”成员一道写入村规民约并张榜公示,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备案后实施,其中限额标准实施后不得调增。(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业农村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三、发挥重点人群示范作用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履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彩礼限额标准,提倡带头实行零彩礼、低彩礼。村支书要带头实行零彩礼、低彩礼并作为各村治理高价彩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抵制高价彩礼、不参加高价彩礼的婚礼,鼓励为零彩礼、低彩礼的新人证婚。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送高价彩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违背承诺、收送彩礼超出当地限额标准的,由镇纪委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将抵制高价彩礼情况纳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镇商会要发挥引领作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实行低彩礼、零彩礼;对收送超出当地限额标准的,在商会系统评优评先中给予相应限制。(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商会、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四、强化群众自治作用

包干挂点镇领导推动各村红白理事会建立婚嫁彩礼事前干预制度,形成抵制高价彩礼的道德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收送高价彩礼的,不得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青年”等荣誉,已经获得的予以撤销,并限制享受其他有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业农村办、镇乡村振兴办、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五、建立举报投诉和网络监测制度

镇社会事务办设立举报投诉平台,于20234月底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及时受理处置收送高价彩礼等方面的举报投诉线索。镇党政办加强网络监测和负面與情管控,及时处理互联网有关高价彩礼负责奥情线索,并及时转报镇社会事务办和相关村委会。(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六、落实常态化考核制度

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时,将农村彩礼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相关指标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评分占比。依据文明村镇有关测评体系要求,将农村彩礼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七、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引导

镇党政办、各村委会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将每年12月确定为不要彩礼要幸福主题宣传月,用好新代文明实践所、“村村通”广播系统、村宣传栏等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多样化开展倡导婚嫁新风正面舆论宣传。

通过培训、专题宣讲等方式,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重点引导准丈母娘等关键人群树立正确家庭观。(责任单位: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社会事务办、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八、开展专题活动。

通过开展“七个一”专题活动宣传正确的婚姻观、彩礼观。即 发放一张宣传单,张贴一张宣传海报,签订一张倡导婚嫁新风承诺书,举办一场主题活动,编一台“倡导婚嫁新风”主题现代戏,举办一场零彩礼、低彩礼集体订婚仪式,开展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责任单位: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西山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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