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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关于公开征求《弋阳县曹溪镇2022年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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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关于公开征求《弋阳县曹溪镇2022年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助推文明卫生建设,提升我县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镇定于2022年6月至8月集中开展弋阳县曹溪镇2022年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6月12日。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建言献策,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给曹溪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5971286 。
                             关于公开征求《弋阳县曹溪镇2022年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助推文明卫生建设,提升我镇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上饶市殡葬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工作方案》(饶殡改办字〔2020]2号)、弋阳县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弋民发[2018]34号)、弋阳县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弋民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实现厚葬薄养大操大办向移风易俗厚养礼葬转变为目标,以改革丧葬陋俗,规范办丧行为,建立殡葬改革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通过宣传倡导、集中整治,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区域文明办丧、简约办丧、规范办丧,遏制丧事活动中的噪声扰民、环境污染,铺张浪费和迷信活动,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秩序,优化城乡环境,树立节俭办事、文明治丧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是整治丧葬用品市场。查处生产、销售棺木、纸草(纸牛、纸马、纸人及各种纸质车辆、电器、楼房及其组合等)、冥币等行为;对从事花圈、寿衣等殡葬用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与个人,要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整治丧事扰民行为。取缔非法治丧点,查处在禁止办丧区域开展丧事活动的行为以及治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噪音,特别是在禁止办丧区域、禁呜禁放区域和路段、国道与省道沿线鸣放礼炮、燃放鞭炮、吹喇叭、奏乐等行为;查处在禁止办丧区域内开展遗体存放器具服务,为丧户在禁止办丧区域内提供遗体存放条件的行为;查处在城区及乡镇主要街道、公路沿线游丧、绕行、跪拜等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的行为。
    三是整治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殡葬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杜绝乱收费、高收费、不正当交易、服务欺诈以及向丧户索要钱物等行业不正之风。
    四是整治公墓(骨灰堂)违规行为。开展公墓(骨灰堂)管理“双随机、双公开”检查,查处城乡公墓(骨灰堂)有关违规行为;查处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强化骨灰去向跟踪,防止新增散埋乱葬,对殡改后新增的散埋乱葬和违建超标大墓进行整治。
    三、工作任务
    一是划定禁止办丧范围。原则上凡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禁止办丧,未纳入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按照便于城乡建设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划定。其中县中心城区(未棚改、未整体搬迁的城中村除外)、龟峰旅游集散中心、高新园区及部分与中心城区、景区关联密切的区域内所有场所(包括自家房屋院落)禁止开展丧事活动。
    二是开展区域集中办丧。居民的丧事活动要在本区域认可的地点办理或举行。县中心城区、县高新园区的治丧场所为县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鼓励中心城区未棚改、未整体搬迁的城中村到县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办丧。其它区域办丧场所由各村(居)委会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丧葬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有利于开展文明办丧、节约办丧、相对固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当地政府审核。
    三是禁止下列丧事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路、街道、人行道、公园、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进行丧事活动。包括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举办丧宴、举行祭拜;吹奏敲打播放丧事鼓乐、鸣放礼炮;丧游丧、拋撤纸钱冥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迷信用品和逝者遗物。禁止在县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县城市公墓等区域制造播放高分贝声乐,燃放烟花鞭炮、焚烧迷信用品与逝者遗物。
    四是限制丧事经营活动。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在禁止办丧区域内,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向丧户提供存放遗体的器具(冰棺等)服务;禁止在中心城区、县殡仪馆片区(包括殡仪服务中心、县城市公墓、县烈士陵园、老公墓山等区域)及在国道、省道,特别是徐铁线(国道口一城市公墓)沿途提供鸣放礼炮、吹奏敲打播放高分贝声乐服务。
    五是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主要有缩短丧事殡期,操办丧事一般不超过3天;简化操办流程,鼓励亲朋好友集中参加吊唁仪式一次,严格控制就餐次数和就餐桌数;规范办丧地点,不在未经认可的治丧场所开展丧事活动;简化丧葬习俗,包括控制送殡车辆,减少遗体火化与骨灰安葬随行人员、抵制“三禁”用品、杜绝迷信活动等。
    六是严格骨灰入公墓安葬。严格执行骨灰入公墓(骨灰堂)安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严禁在公墓(骨灰堂)外新增散埋乱葬。鼓励家庭成员在公墓采取合葬方式进行安葬,鼓励在公墓实行树葬、花坛葬等骨灰撒散方式的节地生态葬。
    四、职责分工
    镇政府成立曹溪镇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2022年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各村(林场)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各村也要指定专人,对本村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负责。

    五、活动安排
    此次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进一步落实绿色殡葬惠民政策,有效发动群众支持文明集中办丧。凡亡故时属本县贫困户、低保户、革命伤残军人且在县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的,租用守灵室实行免费;本县其它正常死亡对象在县殡仪服务中心办丧的,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实行3天内免费,超出免费天数的守灵室租用费由丧户按所选守灵室核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实行政府按年包干免费费用,包干标准60万元/年,包干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包干费用从县本级福彩公益金或县财政资金中解决,每半年与县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结算一次。
   (二)整治规范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自2021年9月1日始,划定的范围内禁止开展丧事活动,并按照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四大整治行动”,力求在全社会形成声势,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由镇政府组成的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对整治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各村(林场)参照镇里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的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
   (三)总结阶段(7月26日至8月15日)。镇、村要对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表与佐证资料一同于8月15日前报镇处非领导小组。
   (四)长效管理阶段(8月15日开始)各责任单位要将文明治丧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执法部门明确责任,紧密协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不仅是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而且也是改善我镇环境,提升我镇形象的重要内容。此次整治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村各林场必须要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认识到位,工作细致,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在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工作洛实:镇党政办、镇纪委、镇民政所、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会治理办、镇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作配合,形成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办要认真履仃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本辖区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村(居)委会开展集中办丧、文明治丧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职能,建立报告制度,引导和督促辖区内丧户在规定的场所文明、节俭办理丧事。要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坚决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注意惩教结合,着力做好相关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注重方式方法,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三)党员带头、示范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率先垂范,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丧的表率。
   (四)引导群众、发挥自治。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做好本村(居)移风易俗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村规民约中约定殡葬管理相关措施。一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要将文明办丧、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等事项因地制宜、细化规范,依法按规纳入村规民约当中。二是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红白理事会队伍建设,将本村本地礼乐人士、“风水”先生等从事殡葬习俗指导、操办人员纳入红白理事会队伍,自觉遵守和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使之成为丧葬礼俗改革的牵头者、推动者、监督者。三是加强丧事活动指导跟踪服务。建立丧事报备制度,要求事主操办丧事提前一天向红白理事会报备,及时向丧者家属讲明相关丧俗要求,要对丧事办理、遗体火化、骨灰入公墓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和约束规范,并按“一事一册”要求建立工作台账。
   (五)加大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移风易俗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村(林场)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关于《弋阳县曹溪镇2022年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上饶市殡葬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工作方案》(饶殡改办字〔2020]2号)、弋阳县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绿色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弋民发[2018]34号)、弋阳县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弋民发[2021]1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在全社会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助推文明卫生建设,提升我镇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丧事举办活动。合理划定禁止办丧范围、开展区域集中办丧、禁止相关丧事行为、限制丧事经营活动、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严格骨灰入公墓安葬。
   (二)开展丧事专项整治。整治丧葬用品市场、整治丧事扰民行为、整治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整治公墓(骨灰堂)违规行为。
   (三)工作任务。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主要有缩短丧事殡期,操办丧事一般不超过3天;简化操办流程,鼓励亲朋好友集中参加吊唁仪式一次,严格控制就餐次数和就餐桌数;规范办丧地点,不在未经认可的治丧场所开展丧事活动;简化丧葬习俗,包括控制送殡车辆,减少遗体火化与骨灰安葬随行人员、抵制“三禁”用品、杜绝迷信活动等;严格骨灰入公墓安葬。严格执行骨灰入公墓(骨灰堂)安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严禁在公墓(骨灰堂)外新增散埋乱葬。鼓励家庭成员在公墓采取合葬方式进行安葬,鼓励在公墓实行树葬、花坛葬等骨灰撒散方式的节地生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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