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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溪镇无烟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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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目的

为推动曹溪镇无烟环境建设,树立镇机关及各村委会禁烟的良好形象,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工作生活方式,营造清洁卫生的工作环境,决定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保护镇村组三级党员干部职工免受烟草烟雾危害。



二、创建背景、目标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弋爱卫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达到文件对无烟党政机关的评估标准。


三、创建措施

(一)成立无烟单位创建控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无烟单位创建控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明华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村委会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徐岑担任,副主任由余美琴担任,办公室成员镇直各单位设立一名专职控烟监督员组成,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鼓励和帮助单位有吸烟习惯的工作人员戒烟

根据工作人员吸烟情况调查结果,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提供戒烟方法等信息指导。倡导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控烟,鼓励和帮助工作人员主动戒烟,共同维护单位无烟环境。

(三)无烟单位环境布置

1.办公楼内全面禁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禁烟区域包括等候厅、走廊、办公室、厕所、楼梯等场所,并且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2.在镇机关大院内设立室外吸烟区,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可在吸烟区内规范吸烟。

3.办公区域内禁止摆放香烟及烟灰缸烟具,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4.设立控烟监督举报渠道。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两种举报形式。举报电话:0793-5971286,电话举报现场查证。

5.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大屏幕等载体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四)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并进行奖惩

1.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劝阻他人吸烟。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均有责任对控烟区域内吸烟的来访者进行劝阻。各办公室要将控烟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之一,相互监督。发现本单位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无烟单位创建控烟领导小组对其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检查。

2.开展戒烟动员并提供帮助,协助职工实现戒烟的目标,对主动戒烟成功不再复吸的职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经费保障

将控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好控烟工作、维护控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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