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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曹溪镇委员会  曹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曹溪镇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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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党发〔2024120

各村、镇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弋阳县委办公室、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4〕20号)、《关于调整乡镇(街道)机构职责事项的通知》(弋办字〔202446)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将曹溪镇内设机构调整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后勤服务、财务和财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人民武装、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发展、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人才)、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社会工作、群团组织等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管理。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和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加强财源建设。负责经济指标考核数据统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管理和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工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粮食、林业、水利、商贸、旅游、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等工作。协调审计、物价、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社会事务和民生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承担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社保、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推行基层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并协调综治工作平台。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整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配置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协调派驻部门,推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服务工作流程,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政务服务网等信息系统的运行,为村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供农、林、水、牧、渔产业的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就业创业扶持、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根据赋权、委托,依法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文教卫生等行政执法,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学设置人员岗位

根据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现对人员岗位重新调整,切实做到人岗相适。(详见附件1

四、撤销议事协调机构

根据改革要求曹溪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经研究决定,曹溪镇现有111个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详见附件2),所承担的职责与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回归相应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五、其他事项

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确保各领域工作有人承接、有机构承担。


中共弋阳县曹溪镇委员会   曹溪镇人民政府

20241016

曹溪镇党政办公室            202410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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