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25-04-10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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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
内容: | 家里两兄弟,和爷爷 以及自己父母。自己两夫妻,加上三个孩子。为何申请自建房手续批了3年的时间。都没有任何的进展。相关部门也没有明确告知怎么去走审批流程,一环卡一环,一定要逼着老百姓到县城买房子吗?乡政府的申请表也填了,就是没有消息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阳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2025-04-15
答复意见: 根据2023年修订的《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条例》还明确了农村居民建房应当避让的区域,申请住房建设需符合的条件,不予批准建房的情形等。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依法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为建房申请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如农村居民申请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建房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再按程序办理。 综上所述,农村居民建房需待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农村居民建房由村委会统一选址,如申请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建房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手续完善并落实建设用地后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居民建房的审批相关工作,并做好农民建房相关政策的沟通解释,确保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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