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23-08-27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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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投诉 | ||||
内容: | 本人在上饶12345就近期弋阳县严查三轮车电动车问题提出质疑。但是在上饶12345《弋阳县政府》答复中。明确表示,对历史存留三轮车电动车中不能提供发票且不能提供车辆合格证的车辆。。答复中原文回复:《不能正常办理挂牌的电动车,又不能使用“过渡牌”的实际情况下,建议将车辆进行换购或自行报废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我们仅是个人口几十万的小县城,就以上答复中弋阳县政府的该措施符合以人为本的政策?符合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吗?仅仅因为无法提供几年前的购买车辆的合格证就要进行自行报废处理。这种铺张浪费是值得宣扬的嘛。请政府指示。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阳县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3-09-04
答复意见: 反映人:您好! 近几年来数据统计,我县电动车驾驶员大多都没有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驾驶技能都比较欠缺,导致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屡屡出现,同时电动车又没在车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无法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无法进行保险理赔,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亟需加强对电动车的销售监管、挂牌办证、道路通行、事故保险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为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改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努力实现辖区电动车“有牌照、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不乱停”工作目标,按照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6月29日召开的“全市深化两轮车治理现场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弋阳交警大队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了整治车辆类型及交通违法行为,并详细向群众公布了电动车上牌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一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具有3C认证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取费用。二是列入国家主管部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轻便电动摩托车或者普通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应在注册登记摩托车号牌后上道路行驶。上牌收取35元牌照工本费、10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行驶证工本费。三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未列入国家主管部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俗称超标电动车),不予登记上牌;未列入国家主管部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不予登记上牌。 依照《上饶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临时通行管理办法》、《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标车于2012年9月1日起设置过渡期,过渡期6年,在2018年9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应停止上路。根据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要求,全市各交警大队严禁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核发统一号牌(全国统一的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号牌,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以外的其他号牌,即不能再使用“过渡牌照”。截至目前,上饶市对超标车的管理政策没有改变。在整治活动期间,大队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对查扣的违法电动车,符合挂牌条件的要求进行挂牌办证,不符合挂牌条件的,由当事人签订不再驾驶违规车辆上道路行驶承诺书,第一次以教育为主,不进行罚款处罚;第二次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感谢您的反馈,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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