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 2023-04-20 | 办理状态: | 已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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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投诉 | ||||
内容: | 电动三轮车是老百姓很重要的交通功能,老年人在家接送小孩上下学,刮风下雨骑行封闭三轮电动车都是很方便的出行,现在为什么都要禁止出行呢?让在家带2个小孩的老年人怎么办?为什么不考虑老百姓的基本出行问题呢? 别说三轮车容易出事故,主要是人开车的问题与安全意识。 抓到就扣车,去交罚款要700元。买了封闭三轮车就是为了接送小孩方便,老年人又不会开车。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阳县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2023-04-28
答复意见: 关于电动三轮车、封闭电动三轮车骑行禁止问题的回复为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切实改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弋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自2022年6月起开展城市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在全县集中开展封闭式三轮、四轮电动车(含油电混合动力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方面由于大部分“老年代步车”未悬挂三轮摩托车号牌,故无法购买车辆保险,无法保障驾驶人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无证人员驾驶无牌“老年代步车”参与交通,对道路交通规则不熟悉,极大影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对车辆驾驶人也存在巨大交通安全隐患,故弋阳县交警大队对“老年代步车”采取全面取缔工作。 对于老年人需要接受家中小孩上学的情况,大队积极倡导老年人采取公交车、步行等多种交通方式接送小孩,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于“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的情况,弋阳县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对当事人未取得的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第三款、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后续大队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为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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