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预交物业费是否合法

来信时间: 2022-12-26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件类型: 投诉
内容: 这是我上次投诉的内容:我是龙城国际的业主,龙城国际提前收取下一年的物业费是否合法,记得有物业管理法有一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另外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对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按比例收取的,为何龙城国际做不到,要全额收取。难道弋阳县凌驾于上饶市之上。 请你看清内容再回答,我并没说不交物业费,提前缴纳一年是否合法,众所周知物业是服务行业,只有服务了才能获取相应的报酬,很多地方都是一个月一交或者一季度一交,再一个物业对于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是按比例的收取的《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你们的回答则是根据物业合同约定,难道物业霸王条款没有约定比例收取,我们就不能享受条例明确规定的比例收取?那我还是投诉你们做什么?需要你们的制止这不正之风。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弋阳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答复时间:2022-12-30

答复意见: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提前预交物业费是否合法”的,我住保中心已及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第一时间与您本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同时我中心也约谈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中心将依据《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行业服务指导,严厉打击物业服务工作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确保小区安全有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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