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畈乡派出所民警和弋阳县特警乱抓人

来信时间: 2022-12-10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件类型: 举报
内容: 事情起因是昨天早上县委书记还有各种各样的领导下来视察,然后我爸爸妈妈老公递了资料,想请各位领导帮他们主持公道,但是各位领导视而不见,还让警察随便乱抓人,把我妈推在地,把我爸的手都弄骨折了,还把我爸爸妈妈老公抓去关起来,到目前还不放人,具体什么结果我也不知道,总共抓了5个人,到目前也没有人通知我们,仅仅只是递资料没有吵架,没有打架,警察就胡乱抓人,这样子真的合理吗?真的合法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弋阳县中畈乡    答复时间:2022-12-19

答复意见:

反映人您好!来信收悉后我乡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2年12月9日上午,中畈乡居民张某花(女)、方某根(男)、方某俊(男)、陈某花(女)和徐某梅(女)5人,因不满自家与村集体合法置换地被亲戚方某(男)占用,从而对该地块上的建设项目进行无理阻工,并扰乱单位秩序,以迫使乡政府满足其额外索要其他宅基地或补偿款的无理要求,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对张某花等5人进行了劝阻,并现场结合现实案例和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希望张某花等人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但5人并未理会。在法理宣传未起效果,张某花等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经多次警告后,弋阳公安依法将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张某花等5人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张某花、方某根、方某俊、陈某花和徐某梅对自己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弋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涉案的5人以违反扰乱单位秩序,按照不同情节依法处罚。其中,张某花、方某根两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方某俊、陈某花和徐某梅3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中畈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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