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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县环保督查整改办发布时间:2021-05-06 15:27:47字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二批 2021年5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2 D2JX202104280068 反映弋阳县政府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搞一刀切:1、从4月2日开始对全县所有的砂石加工企业、露天矿山要求停产(强制断电);2、当地政府要求企业按市政府整改方案完善手续、但不提出具体的标准、让企业自行完善,在企业投入巨资完善手续后,4月2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机制砂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第二天即将全县四十多家砂石加工企业全部拆除(官方说法是全县砂石加工厂均无手续),却保留了东罗沙场(举报人认为该沙场手续也不齐全);3、弋阳县政府锅炉整治一刀切,将全县10吨以下的300多个锅炉5天之内全部拆除(包括烧生物颗粒的有证锅炉);4、三县岭乡徐门村瑶上组有很多机制石加工小企业未在本次整改范围(并未被拆除),举报人称这些小企业的手续将由政府统一办理,要求一视同仁都能补办手续;5、三县岭乡徐门村瑶上组有20多家重钙钙石厂企业平常产生大量粉尘及噪音污染,一直未被拆除(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弋阳县 其他污染 4月29日,进行了现场核实,情况如下:(一)举报人反映:“从4月2日开始对全县所有的砂石加工企业、露天矿山要求停产(强制断电)”问题。 经查,1.2021年2月底开始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了大排查,发现我县23家持证矿山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修复不到位、矿容矿貌差、污水直排、粉尘飞扬、道路破坏严重、噪音污染等问题,并责令有问题的矿山企业限时整改,4月20日鉴于之前排查出有问题的矿山中仍有10家矿山违法用地、环保措施落实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要求这些企业停产整改,并落实了断电措施;待矿山企业按要求整改达标后予以恢复供电生产。其他矿山未责令停电停产。 2.按照市、县砂石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全县37家砂石加工企业存在无用地手续、侵占林地耕地、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些砂石加工企业规模较小、布点分散、工艺简单、设施简陋。县砂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督办函,但这些砂石加工点并未整改到位。鉴于上述情况,2021年3月29日县砂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砂石整治专题推进会议,要求砂石加工企业进行了停产整改,采取断电措施。 (二)举报人反映:“当地政府要求企业按市政府整改方案完善手续、但不提出具体的标准、让企业自行完善,在企业投入巨资完善手续后,4月2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机制砂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第二天即将全县四十多家砂石加工企业全部拆除(官方说法是全县砂石加工厂均无手续),却保留了东罗沙场(举报人认为该沙场手续也不齐全)”问题。 经查,1.停产整改期间大部分砂石加工企业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部分群众围绕砂石生产存在的环境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为加强我县砂石生产的管理,保护好生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4月25日召开了砂石整治推进会,鉴于我县砂石加工企业存在不符合用地规划,未取得用地手续和环保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决定对违法违规的砂石加工企业,从4月26日开始实行“关拆清”(即关停生产、拆除设备、清理场地)、“规拍建”(统一规划、租赁权拍卖、规范建设)、“管统税”(强化日常监管、企业入统、税费征收)”三步走的工作步骤推进整治,目前,砂石整治工作处于“关拆清”阶段。下一步工作正在安排实施,通过“三步走”的工作措施,实现我县建筑用砂石生产规范、绿色、健康、有序发展。 2.信访人举报的东罗沙场为我县水利局依据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总量控制指导意见》(赣水砂管〔2018〕7号)等相关法律及文件规定,2020年11月23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及上饶市水利局的文件批复,依法对弋信采区挂网拍卖。鄱阳县凰盛砂石有限公司中标,获得东罗沙场采砂权。目前该公司正在做采砂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及证照办理等前期工作,未进行开采加工作业。 (三)举报人反映:“弋阳县政府锅炉整治一刀切,将全县10吨以下的300多个锅炉5天之内全部拆除(包括烧生物颗粒的有证锅炉)”问题。 经查,1.2021年4月16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组下沉弋阳高新园区现场发现两家企业违法违规使用燃煤锅炉,名义上为生物质,实际上擅自改变燃料,使用煤炭。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县立即责令该两家企业拆除违法违规燃煤锅炉设备,清理现场,并依法处罚。同时引导企业改用天然气或电清洁能源。 2.为举一反三,迅速整改违法违规使用燃煤锅炉问题,扎实做好边督边改工作,我县根据上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全市违法违规使用燃煤锅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饶生委办字【2021】11号),县环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生产销售使用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弋环委办字〔2021〕16号)文件,安排县市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局、城管局牵头对违法违规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生物质锅炉也纳入此次排查范围。按照整治要求,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依法坚决予以拆除;10-35蒸吨/小时(不含10蒸吨/小时)引导改用燃气或电等清洁能源;35蒸吨/小时以上常态从严监管,杜绝超标排放。对名义上改为生物质锅炉,实质上直接使用或掺烧煤炭、矸石等化石燃料的锅炉,坚决予以拆除。不存在一刀切的行为。 (四)举报人反映:“三县岭乡徐门村瑶上组有很多机制石加工小企业未在本次整改范围(并未被拆除),举报人称这些小企业的手续将由政府统一办理,要求一视同仁都能补办手续”问题。 经查:1.三县岭镇辖区内原共有18家白石子(水磨石)加工企业,主要以三县岭大理石矿开采的白云石为原材料,生产白石子和石粉,不属于机制砂项目,不在本次机制砂企业整治范围内。 2.上述企业兴建于80年代初期,生产设施简陋,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2019年,三县岭镇政府为规范企业管理,重新规划布局,拆除了原18家不符合要求的白石子加工企业,整合成目前的11家,建设了标准厂房,并按程序办理了立项、环评审批手续。 3.现场核查时,部分白石子加工企业存在厂区道路运输降尘不到位问题。 (五)举报人反映:“三县岭乡徐门村瑶上组有20多家重钙钙石厂企业平常产生大量粉尘及噪音污染,一直未被拆除(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问题。 经查,1.三县岭镇徐门村瑶上组目前有6家重钙粉生产企业,部分重钙粉生产企业建设时间较早,破碎、包装、运输等环节存在收尘除尘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2.个别企业离村民建房较近,生产时粉尘和噪声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我县制定了《碳酸钙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上述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正在停产整改中。 部分属实 1.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部分矿山企业采取停产(停电)整改措施,待矿山企业按要求整改达标后予以恢复供电生产。 2.针对砂石加工企业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砂石整治“三步走”要求,淘汰关闭不合格的加工企业,消除砂石加工企业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改变“小、散、乱、污”现状;合理布局砂石加工企业,推进砂石加工企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高效绿色发展。 3.针对燃煤锅炉淘汰问题:(1)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燃煤锅炉的监督管控;(2)对生物质锅炉烧煤,从严处理并坚决予以拆除,并引导企业改用清洁能源;(3)对企业确需使用生物质的锅炉,由属地乡镇(街道)研究决定,同时落实现场检查方案,企业作出承诺(使用专用生物质锅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联网到属地乡镇(街道);(4)坚持疏堵结合,在对不符合要求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后,我县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工作方案》,对后续清洁能源的供应和利用予以明确,配套服务及时跟进。 4.针对白石子加工企业路面运输扬尘污染问题,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及时采取清扫、洒水措施,避免粉尘污染环境。 5.针对重钙企业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予以关停取缔。 阶段性办结
119 D2JX202104280003 中畈乡杉山村,村小学旁边有家塑料厂(名字不详),臭味大,存在铅超标的现象,废水直流入到农田,影响居民用水。 弋阳县 4月29日,进行了现场核实,情况如下:1、弋阳县华洪塑料有限公司与杉山街村小学边界距离165米,符合相关防护距离的要求;2020年6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低于国家允许排放限值。 2、该企业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不涉及铅指标;2021年4月29日弋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沉淀池内的废水采样检测,铅指标未检出。2021年4月30日县疾控中心对距离该厂最近的杉山村村民饮用的井水和自来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生产废水经过絮凝沉淀、压滤、气浮等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废水排入农田和污染居民用水。 4、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熔融工序的生产设备过滤网存在露天焚烧的迹象,焚烧时废气无组织排放,产生异味;部分固体废物未及时转运处置。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禁止露天焚烧过滤网。 2、责令该公司及时转运处置遗留的固体废物。 3、县生态环境局立案处罚,罚款叁万元。 阶段性办结
122 D2JX202104280013 圭峰镇上家村委会孙家小组,有个养鸡场(名字不详),废水排入到招鸡社水库(小二型水库),冯家小组有个养鸡场(名字不详),废水排入到农田里。 弋阳县 4月29日,进行了现场核实,情况如下:1、绿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冯厂龙养殖场,建设了粪污存储池,鸡粪集中至粪污存储池发酵→包装→卖给附近老百姓做肥料。 2、现场核查时发现:绿泰养殖场地环境卫生较差;粪污存储池防雨设施破损,雨季时存储池中的粪污会出现满溢,少量粪污会流入刀嘴石水库;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不健全。 3、现场核查时发现:冯厂龙养殖场环境卫生较差;粪污存储池防雨设施破损,雨季时存储池中的粪污会出现满溢,流入农田边小沟,少量粪污流入农田;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不健全。 属实 1、责令绿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冯厂龙养殖场清理满溢出来的粪污并对养殖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2、责令绿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冯厂龙养殖场配套建设足够承载能力的防雨防渗漏存储池,确保粪污发酵后资源化利用,不向外渗漏。 3、责令绿泰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冯厂龙养殖场如实详细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阶段性办结
125 D2JX202104280004 南岩镇保峰村陈家小组,有一家金矿(弋阳金矿),强制征用村民的土地堆放废渣,每天用几吨的氰化钾,氰化钠清洗金矿,导致污水渗透到地下,严重污染村民的饮用水。 弋阳县 水,土壤 4月29日,进行了现场核实,情况如下:1.刘家金矿由于生产需要,于2020年5月28日与南岩镇宝峰村陈家组签订租赁土地协议,用做金矿安全平台使用;租赁陈家组土地共计7.1亩,租赁价格按当地用地标准付款,合计177824元。协议经陈家村民代表、金矿法人代表、镇村参与协商干部签字生效,不存在强征土地的行为。经现场查看,该地块没有堆放废渣。 2.刘家金矿露天采矿项目在堆浸工序中使用氰化钠溶液喷淋解析矿石中的金元素,堆浸场按照规定建设了防渗漏措施,周边建有截洪沟,氰化钠喷淋液采取闭路循环不外排,喷淋液水道及水池采取防渗防腐措施。经核查,刘家金矿从不使用氰化钾,只使用氰化钠,每年使用量约200吨左右。 3.刘家金矿露天采矿项目堆浸、喷淋工序完成后,通过破氰工序后解堆,尾渣进入堆渣场。堆渣场周边建有挡土墙及截洪沟,堆渣场按照规定建设了防渗漏措施,配套建设了应急池、监测井及相应设施设备。现场核查,堆浸尾渣贮存量较大。 4.2021年4月23日弋阳县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西江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排废水及周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2021年4月29日县生态环境局又委托江西江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刘家金矿周边的刘家、顾家、田家、陈家组共计5个样本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不含氰化物。2020年4月29日弋阳县疾控中心对刘家金矿附近村组5个样本点地下水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规范堆浸氰化尾渣堆渣场建设,加快堆浸氰化尾渣综合利用项目进度。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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