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2021年4月26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5 |
D2JX202104210056 |
上饶市弋阳县漆工镇烈桥村委会周家村小组内的弋阳玉龙实业有限公司在冶炼选萤石矿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生产废水排入葛河下游,影响下游多个村农田灌溉水,对葛河造成了严重的水质污染。 |
弋阳县 |
大气 |
4月23日,进行了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1、上饶市壹诺佳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厂界四周均有居民居住。
2、该企业的各产尘工序均安装了收尘除尘设施,没有发现喷漆生产工序。
3、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存有部分家具和少量原材料,从2021年1月至今一直没有生产。
4、4月19日,一幢面积550平方米的厂房地面进行涂刷地坪漆作业,期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现场核查时涂刷地坪漆施工作业已经完成。 |
部分属实 |
责令上饶市壹诺佳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制造项目停止生产、恢复原状,清除原材料、产品和生产设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3 |
X2JX202104210017 |
上饶市弋阳县南岩镇宝丰村村民反映第六批X2JX202104130015处理反馈与事实严重不符,其再次反映或提出质疑:
1、弋阳恒安实业刘家金矿从旭光场张湾后山一直到南岩镇宝丰村田家直线距离2600米宽度1000米的区域矿渣堆积成山,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
2、汤家新村安置地土方及地上附着物清理项目中使用的回填土方全部来自恒安实业刘家金矿矿渣,此类矿渣被氢化钠浸泡过,造成该块土地严重污染;
3、矿区开采位置信访人已标注(附近地图),希望督察组核实其超开采区开采情况;
4、信访人认为范家村农田用李江大龙水库灌溉不现实,因为该水库位于范家村下游,无法灌溉上游农田;
5、信访人质疑反馈情况中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评审的爆破区距离认定,其认为刘家金矿矿区坑口离村马路及陈家村40-50米远。
另其反映申请政府解决上饶市弋阳县南岩镇宝峰村范家村小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
弋阳县 |
土壤 |
4月22日-25日,进行了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1.信访人所指的“直线距离2600米宽度1000米的区域”有刘家金矿排土场和堆渣场,经县自然资源局聘请江西省瑞华国土勘测规划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测量,排土场总面积360.2亩,其中堆渣场占地面积34.3亩。排土场建有挡土墙和截洪沟,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外排。堆渣场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复合衬层进行防渗,周围设截洪沟及挡土墙。堆浸渣使用过氧化氢氧化法进行破氰喷淋,建有2个水池作为破氰池,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另有5个应急池,并在应急池边加设有应急泵,减少应急池风险。2019年该矿委托上饶市科信监测有限公司编制了排土场水土保持方案,上饶市水利局予了以批复,该矿按照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工作。
2.汤家安置房项目由江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根据该公司核实,该项目所有外购土方为樟树墩镇王家村砖厂和南岩镇宝峰村刘家金矿剥离山土等天然土方,所有土方均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该地块经江西华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标准。
3.2020年12月,县自然资源局聘请有测量资质的江西金源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对弋阳县刘家金矿进行了矿界复核,开采范围在矿区范围内,采矿证开采标高为180米至-110米,2021年4月23日该局又委托了江西省瑞华国土勘测规划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核,根据测量结果显示该矿山目前开采深度为-50米,开采范围在总面积0.7326km的矿区内,不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行为。
4.宝峰村农田灌溉依靠山塘水库蓄水灌溉,经再次现场认真核实,大龙水库于2020年6月进行除险加固,202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21年3月开始蓄水,主要灌溉胡李江组300余亩农田。范家组现有农田310余亩,其主要灌溉水源为雷家垅山塘和八亩田山塘,牛角塘小溪为灌溉用水补充水源。
5.县应急管理局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测绘确认,刘家金矿非爆破区东部坑口边界距最近村庄陈家最小距离106.9米,距最近公路最小距离147.61米。爆破区域距陈家村及最近公路的最小距离≥300米,符合矿山爆破安全距离的要求。同时为最大减少开采爆破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已要求刘家金矿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不断优化爆破技术和方案,分多次、少当量的爆破方式,或尽最大可能采取机械开采的方式,以最大减少爆破震动和响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6.经走访宝峰村范家组村民,要求解决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
部分属实 |
1.规范堆浸氰化尾渣堆渣场建设,加快堆浸氰化尾渣综合利用项目进度。
2.由县水利局牵头在宝峰村范家组打深水井,方便村民用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4 |
X2JX202104210019 |
一、反映上饶市弋阳县恒安实业有限公司刘家金矿与八元公司开设的大型机制砂加工厂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多次被举报却一直被当地环保部门包庇;
二、举报刘家金矿将泡过氰化钠的矿渣堆放在周边农田及河道中,危害周边及河流下游百姓生命健康安全。 |
弋阳县 |
土壤,水 |
4月22日-25日,进行了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如下:1.弋阳县恒安实业有限公司制砂项目位于矿区东面,矿区内无直接道路通向排渣场,未发现矿渣制砂行为。
2.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县生态环境局接到村民两次和记者一次共三次投诉,反映弋阳县恒安实业有限公司制沙项目粉尘及噪声污染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均依规进行了处理回复,要求该企业整改。2020年7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停产整改。2021年3月该公司自行拆除了砂石生产线,承诺不再在开办此类项目。经检查拆除现场,存在少量设施未清理干净。
3.弋阳县恒安实业有限公司刘家金矿堆浸氰化尾渣约82.7万吨,堆渣场周边建有挡土墙及截洪沟,裸露面进行了降坡处理,并采用覆盖网覆盖,堆渣场按照规定建设了防渗漏措施,配套建设了应急池及相应设施设备。县自然资源局于4月23日聘请江西省瑞华国土勘测规划工程有限公司到现场测绘堆渣场四至位置,该堆渣场占地面积34.3亩,均为工矿用地;根据测绘并现场核实,未压覆农田、河道。
4.2021年4月23日弋阳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废水总排口、矿区及周边地下水、地表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总排口一、二类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地表水也分别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责令该企业对制沙设施全部清理干净,对部分裸露堆放的废石、剥离废料进行覆盖绿化,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