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医疗保障局曝光2024年度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一、经查,参保人姚XX存在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2969.73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予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2969.73元的2倍罚款25939.46元的行政处罚。
二、经查,弋阳人和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及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共计71657.20元,大病保险资金损失654.1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71657.20元,大病保险资金损失654.11元,并处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107485.80元。
三、经查,弋阳县阳光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共计31627.61元,大病保险资金损失90.3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医疗保障基金31627.61元,追回大病保险资金90.32元,并处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47441.41元。
四、经查,弋阳县慈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共36013.16元,大病保险资金损失799.9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疗保障基金36013.16元,追回大病保险资金799.99元,并处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54019.74元。
五、经查,弋阳东升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共计21958.8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疗保障基金21958.89元,并处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32938.33元的行政处罚。
六、经查,弋阳县宏远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共计22287.8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疗保障基金22287.81元,并处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33431.72元的行政处罚。
七、经查,弋阳仁爱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共计18916.4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疗保障基金18916.48元,并处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28374.72元的行政处罚。
弋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