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弋阳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年初制定的《2024年弋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我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据统计,2024年1一11月共查办各类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 22家,其中医疗废物处置 6 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12 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了预防接种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餐饮具集中消毒等。
(一)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开展了预防接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县直医院3家(含产科接种)、乡镇卫生院16家、桃源社区1家、民营医院1家,检查覆盖率达100%。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情况,我县大部分预防接种单位均能合法合规开展预防接种,但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其中1家医疗机构在预防接种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场所未公示疫苗的品种、接种方法和从事接种工作人员信息;2家医疗机构未公示从事接种工作人员信息。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控制制度完善,有相应的登记本和报告卡,未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疫情的情况。
(三)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并重点对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进行检查。对12家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医疗废物处置。开展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及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等。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68余家,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监督意见书123份,责令限期整改。对6家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目前我县无采供血机构,仅对临床用血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未发现临床用血单位人员资质、血液储存、医疗废物处置等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六)学校卫生监督。我局组织县、乡镇两级监督力量全面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托幼(托育)机构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的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托幼(托育)机构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校园及周边重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学校37所,其中中学、小学37所、托幼(托育)机构26所,督促整改10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对全县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现场随机抽取了各消毒服务单位检查当日批次的三套餐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共抽检1批次,抽检样品6件,抽检合格率100%。
(八)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为全面加强全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减少各类空气传播性疾病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开展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本次活动共检查2家单位,检查结果均合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落实。
对辖区内经营性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监督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游泳场所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有效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医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弋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