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有关事项,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的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均应按法定时限确定时限,并作出公开承诺。
三、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审批时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需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报批后及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四、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的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群众申办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性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与通报批评、告诫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弋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