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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弋阳县亿鑫饰品有限公司年产4.8亿件发饰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审批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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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新建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弋阳县高新区智盟产业新城2号厂房,用地面积29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用于年产4.8亿件发饰品建设项目。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上饶市地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1)喷漆、移印、滴胶等工序有VOCS、甲苯、二甲苯等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为水帘预处理+水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气筒)。(2)注塑、烘干工序有VOCS、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稀晴等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为水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气筒)。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除油、表调、皮膜、清洗等工序有废水产生,根据同类项目生产经验,废水中的COD、SS、氨氮、石油类、总磷等污染物浓度符合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因此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帘、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长期循环使用后的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粉碎机、搅拌机、水帘喷台、螺杆机、冲床等生产设备,采取的措施为合理布局设备、设备机座增加隔振垫、设置隔声门窗、加强日常管理等。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抹布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水帘喷台漆渣、废机油、水帘和喷淋废液、油漆包装袋等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政策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我局拟对该项目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5880011       联系人:邵海生
电子邮箱:392353441.qq.com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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