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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弋阳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审批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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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弋阳县朱坑镇荷塘村。建筑垃圾消纳场总库容量15.42万立方米,可满足未来县城范围内建筑垃圾填埋需求约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停车场、活动办公房、排水系统计冲洗平台、除尘设施、库区等。项目总投资599.65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25333.33平方米。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清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1、废气:施工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化管理,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遮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营运期:消纳场所有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车辆出入口设置清洗台,车辆卸车扬尘、堆料场扬尘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选用封闭式专用车,运输中保持一定的湿度加盖棚布并减速慢行。

2、废水:施工期: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营运期: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绿化。

3、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一地点同时使用,夜间禁止噪声设备作业。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内设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砂和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泥砂清出送入消纳场填埋库区进行填埋。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我局拟对该项目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5821353  5882408(传真)   联系人:方小华

电子邮箱:511402558@qq.com

2022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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