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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弋阳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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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有力促进我县爱国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创卫工作实际情况,我县需尽快出台《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拟制情况说明如下:

、制定依据

1.2018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20184月16日,上饶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上饶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饶府厅发〔20189

二、主要内容

1、总则爱国卫生工作实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方针。每年4月为全县“爱国卫生月”。每年三月第一周和九月最后一周为全县“公共卫生周”

2、机构与职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组成,负责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本行政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本级应设立爱卫会及其办公室,对本级爱卫会办公室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爱国卫生组织,有专职人员负责本辖的爱国卫生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本辖的爱国卫生工作。驻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设立爱国卫生组织,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并报爱卫办备案,接受政府爱卫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爱卫会实行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

3、社会责任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其它爱国卫生活动。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开展并积极参加全统一组织的春、秋两季灭鼠和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城区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实行禁烟的场所,必须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4、管理与监督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爱卫会对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系统。各部门、各系统应把有关的目标和要求纳入各自的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

5、奖励与处罚对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部门单位处应给予表扬、奖励。凡未按期、按要求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或者在卫生工作评比、检查中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乡(镇)街道爱卫组织可分别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限期改正、取消荣誉称号等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jxyy.gov.cn/jxyy/gfxwj/202210/1214a4dddf8345efb969d6ca2aa93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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