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充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缓解旱情,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发挥人工影响天气科技优势,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弋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决定于2025年1月9日起,根据实际需求,抓住有利天气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1月9日至12月31日。
二、作业范围:弋阳县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工具:BL-1 型人工增雨火箭;碘化银地面发生器。
四、作业注意事项: 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内禁止围观;如果发现未爆炸的故障弹,勿擅自处理,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电话:110)或弋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电话:0793-5824247)报告,严禁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五、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地政府,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特此公告
弋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