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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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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示

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将《弋阳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方案》第五条增加一款:“9、主体房屋以外的结构完整、同时建设、同时使用的连体附属房或者具备厨房功能的附属房,如主体房屋建筑面积不足350平方米的,可加入主体房屋面积计算补偿;如加入主体房屋面积超出35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重置价给予补偿;如主体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50平方米的,则附属房部分全部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二、原《方案》第六条第二款“选择产权置换安置”第1项:“1.安置房相关情况:安置房地址:安置房位于城南,城南安置小区位于白马大道以西、建业路以北。房型面积:主要以110-140㎡为主。安置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购买原则:所有房源选择按照“签约并搬空交付房屋的时间顺序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在同一天搬空交付房屋的则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现修改为:“1.安置房地址:安置房位于城南,城南幸福里安置小区位于白马大道以西、建业路以北。房型面积:主要以110-140㎡为主。安置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购买原则:所有房源选择按照“签约并搬空交付房屋的时间顺序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在同一天搬空交付房屋的则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

特此公告

阳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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