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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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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公示

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将《弋阳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方案》第六条第二款“选择产权置换安置”第1项:“安置房位于城南,城南安置小区位于白马大道以西、建业路以北。房型面积主要以110-140㎡为主。安置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所有房源选择按照“签约并搬空交付房屋的时间顺序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在同一天搬空交付房屋的则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现修改为:“安置房地址:安置房位于城南、城北,城南幸福里安置小区位于白马大道以西、建业路以北;城北桃源里安置小区位于东站大道以南、白马大道以东地块。房型面积:主要以88-140㎡为主。安置房建筑面积最终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购买原则:所有房源选择按照“签约并搬空交付房屋的时间顺序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在同一天搬空交付房屋的则通过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

二、原《方案》第六条第二款第2项增加一点:(6)房改房的置换比例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标准执行。

三、原《方案》第十一条第5款:“片区完成签约奖。此次征收片区内所有被征收户在公告期间内全部完成签约的,政府将一次性给予每户30000元奖励(公房以主管单位设置片区,给予每户10000元奖励)”。现修改为:“片区完成签约奖。此次征收片区内所有被征收户在公告期间内全部完成签约的,政府将一次性给予每户30000元奖励”。

特此公告

弋阳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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