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字体:   

一、基本情况

弋阳县辖区有药品零售企业71家,其中县城42家,农村29家。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93家,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眼镜店)11家。县直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乡镇卫生院30家。截至目前,出动执法1580余人次,全年立案总数42件,结案总数42件,罚没款总额52.9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回收药品或者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为重点区域,以老慢病用药、中药饮片、血液制品、冷藏药品、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为重点品种,以单体药店、私立医院、个体诊所为重点单位,组织各地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违规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购销特殊药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13家次,出动执法人次639人次,下达责令改正书35份,立案件数(含简易程序案件)10件,结案10件,罚没款3.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

二是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分为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全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聚焦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为期3个月。在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从71日起,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挂证”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严肃处理,对屡禁不止、拒不改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整治,集中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经营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目前,全县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71家,在职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8人,占有率达81.7%。

三是开展化妆品领域专项整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化妆品的行为,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市场秩序,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根据辖区监管人员前期摸底,结合我区化妆品经营户经营规模发展情况,本次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美容美发机构6家次,检查宾馆3家次,出动执法人次25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家次,发放宣传单页和宣传画50余家。同时加强网络渠道销售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线上销售化妆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弋阳县局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据统计,该局共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会议2次,签订承诺书100多份,派发化妆品法律知识宣传本50多份;检查平台内经营者2家次,其他类线上平台4家次。化妆品经营店170家次(其中母婴店20家次、商场超市9家次);查处化妆品案件3宗,运用高效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达到“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的效果,有效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下一步,辖区将继续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点带面,继续摸排检查销售化妆品的行为,并结合化妆品宣传等相关工作和其他专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不按核准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在未经核准的场地生产、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对经营使用环节的清理整治,严查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许可备案证的行为,严查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备案证的行为,严查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医疗器械或经营未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没有索证索票、无购销记录、产品不能追溯以及无实际经营场所的“空壳公司”“开票公司”等,严厉打击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非法翻新、拼装的医疗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可用于医疗美容的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捐赠、转让的二手医疗器械使用情况;重点打击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坚决化解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弋阳县局对全县3家县级医疗机构以及16家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查处有没有索证索票、无购销记录、产品不能追溯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非法翻新、拼装的医疗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卫健委等部门,对全县个村级卫生室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医疗机构2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次600余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余份,立案17起,结案17起,罚没款20万元。

五是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全面加强我县疫苗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产品质量及接种人群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和上饶市局的疫苗安全监管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从202112月开始至今,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弋阳县疫苗流通领域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弋阳县辖区暂无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现有1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弋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家疫苗接种单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16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疾控机构20家次、新冠疫苗接种单位12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70人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具有基本符合疫苗储存要求的冷链设备设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有符合疫苗运输要求的冷藏车,向基层接种单位分发新冠疫苗时,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了温度监测记录;疫苗储存温度记录符合要求;接收疫苗时索取了疫苗检验合格报告,验收记录符合要求

六是开展流通领域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加大对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超范围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材,从中药材市场或无资质的单位采购中药饮片、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储存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追溯记录不健全,违规挂靠、过票经营、违规进行中药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以及购进包装标签信息不完整的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提高此次专项整治效果,我局专门召开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各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共计50余人到会参加。

七是加强药店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20221月至今,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防护用品(口罩)1000余人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