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依照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一年同期增长7.8%;通过开源挖潜,培植税源,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了地方经济发展;采取压缩一般性支出、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等有效措施,保障社会民生,加大民生支出,兜牢民生底线,2023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75亿元,同比增长4.3%。从审计情况看,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政府债务目前偿债进入高峰期,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46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预计还本付息7.14亿元。后续县财政债务偿还、化解任务较重,应进一步“开源节流”,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经审计核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效总体较好。各部门、各单位能严格按照《弋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的规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严肃落实整改责任,县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促责任,审计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整改,审计成果得到较好运用。2023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弋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办法》的规定要求,对相关部门、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整改测评结果为绝大部分满意和极个别基本满意,符合县人大常委会整改工作要求。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的审计情况
2023年,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620万元,占年预算的100.7%,较上年同期增长7.8%,增加101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完成537494万元,较2022年支出决算数515245万元增加22249万元,增长4.3%。
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14217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1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00万元、调入资金99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5088万元,收入合计3080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5198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596万元、调出资金1063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989万元,支出合计305156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93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7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3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收入合计24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13万元,调出资金2205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完成收入49073万元,支出38524万元,当年收支实际结余105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467万元。
2023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48664万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18900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459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为6724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一般债券)199562万元、专项债务(专项债券)472896万元。
本次审计在继续关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收支等事项的同时,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将财政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情况、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等列为重要审计内容,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发挥了职能作用,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因地制宜的运用了各类政策工具,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审计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并予以改正。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严谨,未将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纳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
2.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县直一级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未及时调整预算,涉及资金53362.86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债资金)。
3.存在部分预算单位收支超预算执行的问题,对县本级18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查发现,存在15个部门收支预算执行率在100%以上的情况。
4.预备费使用不符合规定,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应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备费8000万元,实际用于追加部门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等支出7978.89万元。
(二)财政收入方面
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涉及金额10073万元。
截至2023年底共有10073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372.58万元、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58.93万元、国有资产经营收入492.56万元、基金收入42.9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200.34万元、罚没收入5591.98万元、专项收入12.43万元、其他收入1.26万元。
(三)财政支出方面
1.年终调账虚列支出,涉及金额4905.03万元。
2023年12月,县财政通过调账调增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4905.03万元。
2.2023年县财政通过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基础设施扶持奖励名义共拨付域内非预算所属企业1222.09万元。
3.部分单位在“三保”账户列支非“三保”资金,涉及金额141.2万元。
(四)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2023年县科学技术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0.02万元用于开支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
2.县级科技经费拨付不规范。科技项目经费应在项目取得成果或通过验收后以经费奖励的方式获得,但2023年县级科技项目经费80万元在项目验收之前均已拨付。
3.县级科技项目验收环节制度不完善。县科学技术局在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环节缺少制度管理,监管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出现在项目验收资料不齐全以及项目计划申请书预期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下对项目通过验收的情况。
4.农业科技项目资金经济效益和成果转化没有达到预期,未发挥应有效益。
5.县科学技术局项目档案存在不完整的情况。存在多个项目未见检查资料,以及多个项目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情况。
(五)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医保基金筹集方面
县医疗保障局未及时终止38名死亡人员参保。
2.医保基金使用方面
(1)县医疗保障局未及时拨付医疗机构费用5296.62万元。
(2)弋阳县精神病院存在分解住院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涉及金额1.42万元。
(3)弋阳县精神病院存在虚增治疗次数情况。
(4)弋阳县精神病院存在过度检查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
(5)弋阳县慈康医院在DRG收费模式下存在住院成本向门诊转移情况。
3.医保基金管理方面
(1)县医疗保障局未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2)2022年两定机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不规范。
(六)县财政监督评价方面审计情况
全县涉及28个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未纳入决算报表,涉及金额41.88万元。
(七)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县教育体育局和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县葛溪乡初级中学。发现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县教育体育局存在无预算支出情况,涉及金额3109.63万元。其中:县教育体育局共有8项支出预算数为0,但实际存在支出,涉及金额2907.09万元;县葛溪乡初级中学共有18项预算支出数为0,但实际存在支出,涉及金额202.54万元。
(2)县教育体育局、县葛溪乡初级中学和县财政局存在超预算支出情况。其中:县教育体育局涉及金额18110.26万元;县葛溪乡初级中学涉及金额368.73万元;县财政涉及金额88.06万元。
2.财务收支方面
(1)县教育体育局以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涉及金额45.59万元。
(2)县教育体育局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
(3)县教育体育局存在超标准发放班主任费现象。
(4)县体育总会和县葛溪乡初级中学未建立现金日记账。
(5)县教育体育局在工会账户列支离退休人员补助及慰问费,涉及金额6.16万元。
(6)县葛溪乡初级中学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使用出纳个人账户作为学校小店、食堂的收支账户。
(7)县教育体育局及县葛溪乡初级中学采购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
3.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县体育总会、县财政局存在支出附件不规范的情况。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方面
(1)县教育体育局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工程项目直接指定施工方的问题。
(2)县教育体育局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5.工程项目方面
(1)县教育体育局存在提前支付工程项目质保金,涉及金额25.03万元。
(2)县教育体育局项目验收材料未写明验收日期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八)兴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1.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
(1)个别公司董事未履行职责。
(2)监事会成员数量不合规。
(3)公司监事会未履行职责。
2.保后监督管理不到位
(1)反担保措施不完善,反担保人配偶未同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后跟踪检查不到位。
3.内控制度不健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2)未制定担保费收费细则,造成收费标准不一。
三、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在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等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短板,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较大进步的空间,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为更好推进我县财政预算和计划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各类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大预算执行监管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能。
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细化财政预算,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和引领作用。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意识,持续精打细算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性支出,筑牢“三保”底线,加大民生保障支出力度,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坚决防止财政资金“跑冒滴漏”。
(二)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质效,积极保障民生福祉。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及时纳入年度预算、规范拨付和使用程序。各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学习,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动态评估、跟踪问效,坚决不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优化地方债务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统筹好地方债务化解风险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四)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落实“党的政策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使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切实保障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同时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落实整改,发挥好“审帮促”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准确领会“六个聚焦”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创新审计理念,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弋阳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