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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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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含县直两个部门)的财政收支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工作主线,认真执行积极财政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创新财政管理改革,全力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取得良好开端。从审计情况看,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财政收入新突破,2018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11.8%,增幅在全市排名第2,税收收入13.7亿元,税收占比达81.3%。

——财政支出惠民生。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亿元,增长15.1%。其中八项民盛支出3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

——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改,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局提供的决算收支数据表明,2018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68067万元,占年预算的103.49%,较上年同期增长11.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93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764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3360万元,支出完成117587万元(上年结余12625万元,本年末滚存结余8929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当年新增54167万元,当年还本支出28347万元,年末债务余额227504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为190253万元,或有债务372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3万元、调出资金100万元,年终结余0元。社保资金收入134762万元,支出111708万元(上年结余53533万元,本年末滚存结余76587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2018年县财政未将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30379.47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2、资金以指标形式结存于财政两年以上,形成沉淀,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151.6万元。

3、未按年度预算安排及时拨付上级转移资金,造成资金闲置,涉及金额442.65万元。

4、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321.54万元。

2018年县财政预算外非税收入专户收取罚没收入6231.98万元,缴库4910.44万元,其余1321.54万元罚没收入年末滞留在该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

5、向非县本级预算单位拨款。2018年县财政向县国税局、地税局等非县本级预算单位拨款共计1093.06万元。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县审计局对县卫健委、人社局的2018年财政收支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单位存在未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纳入本年预算,涉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共2516.54万元。

(二)预算编制不合理,存在“大预算小决算”现象。部分单位在部分项目编报预算时,编报不准确造成预算收支与实际收支差异较大。

(三)无预算支出费用。部分单位存在无预算列支费用,涉及金额514.12万元。

(四)支出预算执行不严格。个别单位支出预算执行不严格,支出超预算,涉及资金94.77万元。

(五)两个部门在财务收支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会账户未单独核算,超范围列支住宿费、未建固定资产帐、采购办公设备未经政府采购、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六)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了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部分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存在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扶贫工作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重点关注了2017-2018年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了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和扶贫基础设施项目,通过采集相关部门信息的大数据比对,发现各乡镇扶贫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其中:涉及产业扶贫问题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涉及精准识别和扶贫基础设施项目问题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相关乡镇具体落实整改。

(一)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

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领取率偏低。2018年享受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只占我县国扶系统内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的0.2%。

(二)精准识别方面

1、存在5名贫困户在建档立卡前就继承或购买了房屋或店面,属于被清退对象。

2、存在个别贫困户出借个人身份信息给他人办理工商企业登记。在审计期间,该工商企业登记信息已进行了变更。

3、存在3名贫困户出借个人身份信息给他人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在审计期间,2名贫困户的个体工商登记信息已注销。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扶贫项目绩效和管理方面

1、产业扶贫项目方面,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产业扶贫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合作社未建账、发票无附件。

(2)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中的项目超出合作社营业执照业务范围。

(3)产业扶贫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中的项目申请表、决算表、签字盖章不完整,扶贫协议书内容不完整,项目资金决算表支出数与会计凭证支出数不一致。

(4)项目申报内容名称与种植实物不一致。

(5)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部分项目因故未实施或未完全实施。

(6)合作社未设立规范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7)产业扶贫资金支出不规范,存在白条支付。

2、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扶贫项目建设档案资料收集管理不规范,大多数乡镇无专人收集管理项目资料,导致在项目完工送审时普遍存在资料不齐全现象。

(2)有些乡镇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造成项目完工结算书与实际施工现场严重不符,存在施工单位的预(结)算员未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凭空编制结算书,造成报送的结算书及签证单与现场实际实施项目不符。

(3)部分乡镇和施工单位对于审计局出具的审核初稿,回复不及时,导致结算审计耗时过长,项目资金一定程度滞留。

(4)部分乡镇对扶贫项目报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审减额较大。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共完成工程结(决)算审计项目391个(其中:决算审计报告15个),报审金额63761.19万元,审减金额7565.79万元 (含一审、二审核减金额),审减率11.87%。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与管理,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审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由县审计局委托造价中介机构持续对江西建工与县政府合作建设的方志敏干部学院建设项目、方团引水工程项目、一江两岸建设项目、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江两岸”城南安置房项目等共计13个PPP项目及弋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一期建设的EPC项目实施了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程序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是大多数乡镇的秀美乡村工程项目存在先开工建设,后再补充完善相关招投标程序,存在不符合相关建设程序的问题。

二是乡镇秀美乡村工程存在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等资料缺失或者不完整,有的项目施工反复性大,变更随意,造成工程决(结)算难度大。

三是部分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不到位。项目竣工验收没有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签章确认。特别是乡镇作为项目业主的工程项目,只有所在的村委会、施工单位参与验收,没有专业机构、乡镇参与验收签章确认。

(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工程项目变更没有履行“分级审批,先批后变”的相关规定。

五、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对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尚有较大空间,重大任务相关配套还需完善,约束管控机制还需健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完善有关制度规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改进预算编制方法,执行计划管理,强化收支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及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肃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将应纳入预算的收入严格按规定纳入预算,保证预算收入的完整性,预算支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开支。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门在做到及时、按计划、按要求拨付专项资金的同时,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得滞留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台账,明确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性质和范围,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有序。要严把项目决算审核的关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真实、合规,体现投资绩效。

(五)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衔接,及时更新共享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确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精准性。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应探索建立产业扶贫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严把产业扶贫项目审批关,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积极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严格财务收支,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六)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财政与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融资款项的监管,有效降低并防范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强化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有效采纳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县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创新审计理念,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又好又快实现我县“两新一地”目标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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