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文件已废止】弋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字体:   

弋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精简部门行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根据《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赣府发〔2016〕11号)有关“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结合五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决定保留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783项,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163项。

此次调整,县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均有较大变化,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

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8版).xls


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2018版).doc


 

 

 

弋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