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两化目录

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弋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2-15 15:22:00字体
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类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决策公开 政策法规 税收法律法规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 服务公开 纳税服务 纳税人权利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3 纳税人义务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务 ■其他:办税服务厅      
4 A级纳税人名单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 《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5 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6 办税地图   办税服务厅名称、地址、电话、办公时间、主要职责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7 办税日历   申报征收期、申报征收项目、备注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8 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9 管理公开 行政执法 权责清单   职权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权责事项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办理信息、监管措施、咨询查询、行政相对人责任、监督责任、法律救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0 结果公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 《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1 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 《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2 非正常户公告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经营地点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3 欠税公告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其他:办税服务厅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  
14 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生产经营地址、定额项目、行业类别、核定定额、应纳税额、定额执行起止日期、主管税务机关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5 委托代征公告   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手机客户端
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用户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