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学期我县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697人次,共发放资助金578.51775万元。学前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幼儿555人,资助金额31.97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总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659人,发放资助金221.04375万元;高中阶段总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96人,资助金额147.415万元;高中国家免学费1022人,资助金额49.774万元;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151人,发放资助金17.365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1014人,发放资助金110.945万元。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资助: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750元每生每学期、低保等贫困家庭250元每生每学期;
2、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年生均250元标准增加生活补助;
3、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小学每生每年312.5元,初中每生每年375元;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学期1150元,分为900元、1150元、1400元三档;
5、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为县域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50元;
6、中职国家助学金:2025年春季学期起平均每人每学期1150元;
7、中职免学费:根据学校类型和不同专业,从850元/年至4000元/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