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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弋阳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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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政部关于地方202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结合教育系统局机关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弋阳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必须遵循的采购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教体局机关和本县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学校

第三条政府采购工作应道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注重效益的原则,政府采购事项要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进行集体决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采购计划预算编制采购请、购审批、招标代理、询价议价、合同管理、验收入账、价款结算,投诉与回复等业务

第二章采购预算管理

条采购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经费支出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可行性报告及实际需求和收入情况等依据,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随年度部门预算编入政府一体化系统,经县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县财政局将各单位的采购预算额度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未追加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组织采购时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同时应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

第三章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管理

集中采购目录(以省财政厅最新下发的文件为准)以内的货物,必须要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报采购计划,经局采购办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1万元以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采购计划,电话告之或微信群告之采购办,采购办审核后,采购人在电子卖场下单购买,不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需根据本单位采购需求的会议纪录向局提出采购申请,申请经分管采购的局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实施采购。采购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提交采购计划,同时将经审批同意的采购申请提交局采购办。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局采购办会选择电子卖场的采购方式,由采购人在电子卖场自行采购,20万元以上需实行竞价交易方式。5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提交采购申请、会议纪录外,还需提交采购备案表,局采购办选择分散采购方式,由采购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采购意向,实行挂网公开招标,建议采购人选择一家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程序。会议记录需说明采购需求、资金来源、采购品目及数量、代理机构名称(5-50万元的采购会议记录还需说明选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原因,如代理机构是摸球产生的还要相关资料存档)等。

第八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服务货物类采购限额为50万元,工程类采购限额为60万元),采购人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不需占用采购计划。5万元以内(含5万)的采购各单位依据单位采购需求的会议纪录自行在电子卖场实行采购。5万元以上的采购需先向教体局申请采购意向,经教体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将采购项目明细、经批准同意的采购申请和会议纪录报局采购办备案。会议记录需说明采购需求、资金来源、采购品目及数量、选中供应商(供货商)的原因。20万元以上采购必须要在电子卖场实行竞价交易方式。

第九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服务货物类采购限额为50万元,工程类采购限额为60万元,采购人须挂网公开招标,依法走财政备案程序,需占用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单位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代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培训情况、场地、执业能力以及专业化服务水平、信用记录等因素,并结合县采购办每年度公布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情况在择优的基础上用随机的方式确定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或强制要求其接受代理服务。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仍对采购项目负全部责任,代理机构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对授权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采购合同管理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弋阳县政务网发布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五章采购履约验收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当自行组织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第十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抽取专家)应当成立3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人员3人以上共同签字背书。挂网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应由采购业主、主管单位代表、专家代表组成三方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当作为合同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的依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十条采购、验收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意向申请报告、会议记录、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合格报告、供货发票等结算凭证,按照相应资金管理办法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支付。

第六章采购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加强采购活动资料的归档管理。采购预算、实施计划、论证过程、会议纪要、询价记录、谈判记录、采购文件、合同验收及履约、资金支付等采购全过程书面记录及音视频资料均应作为项目采购档案资料归档备查。

第七章政府采购信息编报

采购单位要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http://xxtj.ccgp.gov.cn/rone/SignOnServlet)及时编报政府采购信息。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节假日顺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季报数据,每个年度结束后15日(节假日顺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数据,没发生采购业务也要进行零申报。各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控时限、认真分析。

各采购人应在每季度末规定时间前填报季报并提交(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1月8日)。

各级预算单位应在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年报内容:(1)集采目录项目;(2)集采目录内外50万以上服务、货物项目,60万以上工程项目(含400万以上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项目);(3)涉密数据(含秘密、机密采购数据,不含绝密采购数据)在脱密后,通过“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其他合同录入”模块上报。一年报送一次,于每年12月底报送口径为全年涉密数据;(4)因疫情、重大灾害等原因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条采购单位所在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所属的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教体局每年将邀请财政、纪检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设定倾向性、限制性条件,或者设置过高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导致中标价格虚高等及代理机构擅自变动采购参数等行为进行审核,对违规采购行为将用出相应处罚。

第十条所有政府采购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政府采购项目未经申报,擅自进行采购;

2. 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3. 项目开标前泄露标底及其他关键性信息;

4. 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

5.项目验收合格后,未按合同履行付款,无故拖欠的;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付款。

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询价、评审等所需的各类专家都必须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专家库中抽取,评审费用由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专家费用支'付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采购使用流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管理办法施行后,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准。

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弋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1.弋阳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简表

2.弋阳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流程图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印发             
  弋阳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简表

采购项目类别

事前向教体局申请

是否需要采购预算

是否需在公共资源平台报采购计划

采购组织形式

会议记录内容应含

是否需采购备案表

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类

1万元以下

需要

电子卖场直购

1-5万元以下

需申请

需要

电子卖场直购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

5-20万元以下

需申请

需要

电子卖场直购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选中供应商原因

20-50万元以下

需申请

需要

电子卖场竞价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选中供应商原因

50万元以上(含50万)

需申请

需要

挂网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指定代理机构及理由

需要

集中采购目录外货物服务类和工程类

5万元以下

不需要

电子卖场直购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

5-20万元以下

需申请

不需要

电子卖场直购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选中供应商原因

服务货物类:20-50万元以下;工程类20-60万元以下

需申请

不需要

电子卖场竞价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选中供应商原因

服务货物类不小于50万元;工程类不小于60万元

需申请

需要

挂网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采购品目及数量、资金来源、指定代理机构及理由

需要

说明:事前申请、会议记录应与中标通知、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作为报销的依据装订入账。

弋阳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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