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弋阳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邵冬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邵畈村村民医保报销措施提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发展的逐年深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正在持续提升,参保群众就近就医用药已基本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调查核实情况
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2025年4月15日,指定专人跟进落实提案涉及问题的办理。经核实,邵畈村原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弋阳邵彬医院”于2025年3月19日主动提出申请,退出医保定点。目前,邵畈村暂未新设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且无“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二、定点政策依据
根据《上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细则》(饶医保字〔2020〕103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六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六)实行一体化管理制度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三、提案办理情况
根据安排,4月25日,由县医保局牵头邀请曹溪镇常务副镇长林雪兰、县卫健委基妇科负责人杨帆、曹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漆全民以及您的授权委托人邵畈村村委会书记邵勇在邵畈村现场进行会商:
1.县卫健委杨帆表示:目前,县卫健委正在逐步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启动后,会优先考虑将邵畈村卫生室纳入筹建范围。
2.县医保局宣忠表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需符合医保市级统筹相关规定条件,由曹溪镇卫生院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及时纳入医保定点。
3.曹溪镇卫生院漆全民表示:在邵畈村村卫生室公有产权建设过程中,该院会指导邵畈村卫生室开展一体化管理和医保定点所需条件建设,力争尽早将邵畈村卫生室纳入弋阳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会商后,与会人员来到邵畈村卫生室宣传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政策,并动员其积极主动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要求的筹备工作。该村卫生室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组织筹备,积极配合曹溪镇卫生院尽快向县卫生健康委申请纳入“实行一体化管理”,向县医保部门申请备案,力争早日实现定点。
感谢邵冬水委员对我县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和参保群众就近就医用药工作的关心关爱!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弋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