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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弋阳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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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弋阳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宣雨杭代表:

您提出在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建议,收悉,我局为协办单位,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以“八五”普法为契机,我们将青少年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积极协调多个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把青少年普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并下发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例如,规定了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等县直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任务分工和重点普法内容,同时要求检察院、人民法院、民政局等县直单位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通过党日活动、社会实践等,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例如,举办法律文化节、观看法治影片、开展法治教育征文、组织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等,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在学校或社区设立法律咨询点,为青少年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健全普法制度。

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我们将积极履行职责,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我局将认真吸取意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为弋阳县教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弋阳县司法局

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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