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弋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江高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阳明路私家车违规停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交警大队牵头联系弋江镇政府、弋阳县消防大队、弋阳县城管局、广场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部分居民代表到现场实地调研车辆违停乱放情况,并听取居民代表意见及商讨下一步整治措施。
二、主要整改措施:(1).属地弋江镇政府及社区工作人员,在阳明路周边居民小区对车辆违停乱放影响通行安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协调附近居民小区加强小区内部车辆停放的管理。(2).联系城管市政部门对进出水果批发市场小区内道路施划道路标线及消防通道标线。(3).交警在进出水果批发市场小区内道路边上设置“消防通道、禁止停车、违停处罚”标识标牌。(4).交警县城中队将对此路段加强巡逻,并对违停影响消防安全的车辆进行处罚。
弋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