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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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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须知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1.个人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市民。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指上述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二)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在校学生视同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组织)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实施授信期限内循环贷模式,每年内放款和还款次数各不得超过3次,每年首次放款应全额发放,每年期末应无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发放量按照每年第一次的发放额度进行统计。

(四)贷款贴息

2021年1月1日后,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人才个人创业,需申请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的,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3)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度内学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等级证书之一。

3.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抵(质)押物权证(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以上申请材料、项目经营等信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核验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核验的,需申请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六)疫情期间优惠政策

     2022年1月1日前发放的个人贷款,3月21日—12月31日期间的存量贷款中,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5类重点群体,或从事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外贸出口、纺织服装4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需由借款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3:7给予贴息。对2022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6类群体的,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有关政策基础上,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部承担;涉及其他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予以免除,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3∶7分担。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两种补贴共享受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更多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尽在弋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我们期待您的光临和咨询。

咨询地址:弋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受理C1、C2窗口。

咨询电话:0793-5821579/5821575。

弋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宣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1.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3.小微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小微企业循环贷模式参照个人贷款执行。

(四)贷款利率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五)贷款贴息

2021年1月1日后,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参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执行,一年期 LPR-150BP至贴息利率上限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六)申请材料

一般小微企业和促进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业务联系人:刘星婷/宋辉    咨询电话:0793-5821579/5821887

更多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尽在弋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我们期待您的光临和咨询。

咨询地址:弋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受理C1、C2窗口。

咨询电话:0793-5821579/5821575。

弋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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