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弋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2024年4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弋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弋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弋阳县“百里信江“风光带专项规划》等2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县林业局承办的《弋阳县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1件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弋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弋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报送单位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县政府 常务会审议时间 |
是否需 听证 |
1 |
县卫健委 |
《弋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
县卫健委 |
已于2024年10月提交常务会审议 |
否 |
2 |
县林业局 |
《弋阳县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
县林业局 |
已于2024年10月提交常务会审议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