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文件精神,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县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弋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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