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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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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在弋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7号)

     联系电话:0793-588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江西三众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包材及医疗器械制品项目  2024-10-09  弋环评字(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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